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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秀山管理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职责
【2007-07-10】 【作者/来源 / 】
    为了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,加强管委会机关行政效能建设。经研究,决定成立青秀山管理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。
    主要职责: 
    (一)负责受理、组织调查、协调处理投诉人对被投诉人行政效能的投诉。对不属受理范围的投诉,要向投诉人直接指明投诉渠道,或转相关部门处理。
    (二)承办管委会或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有关行政效能投诉事项。 
    (三)负责对管委会机关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进行督促、检查、指导。  
    (四)定期综合汇总全市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和查办情况,研究、分析管委会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对策。
     投诉注意事项:
     l、投诉人可以采取来电、来信、传真、网上等形式进行投诉。  
     2、投诉人投诉请留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,您的投诉只有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有权阅读、处理。
     3、投诉件的办理实行分级负责、归口处理的原则。属于哪个部门受理的投诉件,由相应的部门负责调查处理。 
     4、对于不属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受理范围的问题,中心将引导至有处理权的部门。
  电子信箱:tcl829@sina.com  投诉电话:5560629传真:5560660  
    办公地点:南宁市青山路19号(青秀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前栋二楼202室)
  邮    编:530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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